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无锡市卫生健康“三名”战略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锡卫发〔2026〕3号)中附件1《无锡市高水平医院建设实施细则》及《关****中心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卫医〔2026〕4号)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市高水平医****中心遴选工作,经专家论证与评审、委务会审议,现将市高水平医****中心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一、拟认定无锡市人民医院为无锡市高水平医院。
二、拟确认无锡市人民医院神经疾病、心血管病、呼吸疾病,江南大学附属医院****中心精****中心。
三、对****中心(含建设单位)的,不再另****中心。
公示期:2026年4月13日- 4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信函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地址:****路****号****中心,邮政编码:214131。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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