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于近期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我委受理了其变更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医疗机构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无锡安国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无锡****路****号;
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类别:中西医结合医院;
增加服务方式:***网诊疗
拟增加第二名称:***网医院;
***网诊疗科目: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专业(普通外科专业)、妇科专业(门诊)、眼科专业(门诊)、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情况:符合。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处(政务服务处)反映。
受理电话:0510—81825601,0510—81822076。
联系地址:****路****号****中心,邮编:214131。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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