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于近期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我委受理了其变更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医疗机构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江苏省荣军医院;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地址:****路****号;
拟增设科室:血液透析室(血透单元16个);
拟注销诊疗科目:计划生育专业;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情况:符合;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处联系。
受理电话:0510—81825601。
联系地址:****路****号,邮编:214131。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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