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于近期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我委受理了其变更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医疗机构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无锡市新吴区新瑞医院
地址:****路****号
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三级综合医院
增加服务方式:***网诊疗
增加第二名称:***网医院
***网诊疗科目: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全科医疗科、血液内科专业、中医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肿瘤科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情况:符合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处反映。
受理电话:81****01。
联系地址:****路****号,邮编:214131。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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