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于近期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我委受理了其变更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医疗机构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宜兴屺亭医院
地址:****路****号
医疗机构级别类别:综合医院
拟变更诊疗科目:1.增设二级诊疗科目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2.医疗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变更为医学检验科(部分协议):临床体液、血液专业(部分协议);临床化学检验专业(部分协议);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部分协议);临床微生物学专业(协议);病理科变更为病理科(协议)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情况:符合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处(政务服务处)联系。
受理电话:0510—81825601,0510-****2076。
联系地址:****路****号****中心,邮编:214131。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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