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黔东南州民政局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对黔东南州精神病医院特困人员护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比选,择优选择。
一、项目概况
黔东南州精神病医院特困人员护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48万元,资金来源为医院业务收入。
二、服务要求
为黔东南州精神病医院151名特困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护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服务、康复辅助服务、安全防护管理、物资与资金规范使用、其他相关工作。
三、资质要求
(一)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劳务派遣资质。
(二)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料。
(三)申请人的征信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不能报名参加)及其他资格文件。
四、报名期限及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5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二)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请在报价期限内送至贵州省凯里市洗马河街道桐荫坪村黔东南州精神病医院采购科(也可以报送盖章扫描件至邮箱:37****@****.com)。
五、比选申请书(比选文件)的递交
所有申请人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17时30分,比选资料必须密封。现场递交或邮寄地点:贵州省凯里市洗马河街道桐荫坪村黔东南州精神病医院采购科,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比选办法和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比选方式,比选人结合比选申请人的人员、业绩、实施方案、报价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和比选报价规定的比选申请人,按照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选人顺序,评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具体如下:
1.配备人员情况(0—3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护理人员为1—3人的得1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护理人员为4-7人的得2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护理人员≥8人的得30分。
2.业绩(0—20分):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5分,最多得20分(提供项目合同或协议)。
3.实施方案(0—20分):(1)整体实施方案内容齐全且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得20分;(2)整体实施方案内容基本齐全能满足采购方需求得15分;(3)整体实施方案内容不具体不完整得10分;(4)不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
4.报价得分(0—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最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七、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 选 人:黔东南州精神病医院。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洗马河街道桐荫坪村黔东南州精神病医院。
联系人:潘兴琴
联系电话:0855-***0281
黔东南州精神病医院
2025年12月17日
| 黔东南州精神病医院特困人员护理服务采购项目比选综合评分表 | ||||||||||
| 序号 | 申请人 | 配备人员情况(0-3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护理人员为1-3人的得1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护理人员为4-7人的得2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护理人员≥8人的得30分。 | 业绩(0-20分):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5分,最多得20分(提供项目合同或协议)。 (注:相关印证材料加盖公章) |
实施方案(0-20分):(1)整体实施方案内容齐全且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得20分;(2)整体实施方案内容基本齐全能满足采购方需求得15分;(3)整体实施方案内容不具体不完整得10分;(4)不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 | 报价得分(0-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最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得分情况(总分100) | 备注 | |||
| 人数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报价 | 分值 | |||||
| 参加评审人员: |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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