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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分公司本部员工补充医疗基金委托管理
- 发布时间: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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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 项目名称: |
天津分公司本部员工补充医疗基金委托管理 |
| 供应商: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03-27 16:00 |
| 公示周期: |
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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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对天津分公司本部员工补充医疗基金提供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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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采购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须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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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天津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款,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第三种情形“须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公司拟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续签健康保障委托管理合同,主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原因:一是公司自建立补充医疗基金之初至今,一直与该公司合作,该公司法务管理健全,管理流程规范,员工对其基金管理服务比较认可,业务流程较为熟悉。二是考虑到补充医疗基金管理的特殊性,费用报销要求具有延展性、可追溯至上一个自然年,委托基金余额可结转至下一个自然年度,在2020年银监会政策收紧后部分保险公司不能满足管理需求。续签合同可避免合同接续时产生费用报销方面的各种风险和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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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实名向异议受理人提出。 |
| 异议受理人: |
石伯峰 |
| 异议受理人电话: |
23181689 |
| 异议受理人邮箱: |
sh****@****.****.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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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860/gJoBf44B1Yy6UPFwp0i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