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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医保领域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3招标公告-公告竞争性磋商江苏 - 南通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南通市医保领域舆情监测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 7万
省份/直辖市 江苏 所属地区 南通市
采购单位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范女士 0513-****1595 周女士 0513-****1652 刘女士 0513-****1651 更多联系方式(9个)
代理机构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南通市医保领域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资格后审)

采购单位: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合同授予

第七章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八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医保领域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的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医保领域舆情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7万元

最高限价:7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三)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能力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专业服务;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未被“信用中国”等媒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被行政处罚且在公示期内。

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4月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3、售价:300元/份,报名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投标响应报名函的递交和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8日18:0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最后一页)盖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1****@****.com。2025年4月8日18:00后将不再接受报名,未按时间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5年4月9日09时30分。

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及开标地址:****中心****楼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磋商模式。

3、项目演示:响应供应商按第四章评分办法要求现场演示信息监测系统操作,自行携带演示设备。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路****号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5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道****号金贸国际2501

联系人:董安国

联系方式:189****9056

邮箱:81****@****.com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说明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因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4、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内容中有页码短缺、资格要求以及任何设置有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应在磋商文件发布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因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而且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项目的磋商。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本单位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3、本单位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磋商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本单位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5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5、除非本单位以书面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本单位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及装订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技术响应文件、3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响应文件均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

3、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4、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其正文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③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

3、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骑缝签字。

【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的①和②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磋商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3、磋商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若有差异,将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1条的规定。

4、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项目需求的全部采购内容计算总价。

5、磋商报价的总价中应包含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评审费、利润和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不论其在采购文件中是否提及。即采购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包含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

6、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作无效标处理。

7、竞争性磋商的最终报价为成交价。同时,供应商的最终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七、响应文件及磋商费用

1、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报名的同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无论何种情况,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等费用不予退还。评委费据实支付。

3、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4、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八、其他内容

1、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己承担。

2、采购人向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响应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响应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响应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响应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3、响应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响应的直接资料。响应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4、响应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负。

九、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医保领域舆情监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具体需求:

1.提供舆情监测服务,为市医保局开设账号,依托7*24小时信息监测系统,提供每日监测和人工筛选推送服务,网络舆情监测范围覆盖微博、微信、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平台,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闻报道、评论文章、网民留言、短视频等。

2.建立舆情预警机制,重点关注与南通市医疗保障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社会热点、突发事件等,对网民评论进行情感分析,识别正面、负面、中立等不同情感倾向,及时向市医保局报送预警信息舆情预警,协助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协助做好舆情引导和处置工作。

3.根据国内、江苏、南通医保领域的重点工作动态及负面热点舆情,对热点话题进行持续追踪,综合分析研判其发展趋势、传播路径、影响力等,形成南通市医保局舆情监测月报、季报、年报,为舆情处置和决策提供参考。

4.根据市医保局需求,项目期间内提供舆情业务培训(省级以上舆情信访领域专家)不少于1次。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服务团队专业,具备丰富的舆情监测、分析、预警、处置经验,能协助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协助做好舆情引导和处置工作。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项目管理经验。

3、供应商拥有丰富的舆情数据资源,能够覆盖项目需求中列明的所有监测范围;4、供应商数据采集渠道广泛,数据更新及时;5、供应商数据清洗、分析能力强,能够提供准确、可靠的舆情分析结果,识别正面、负

面、中立等不同情感倾向,及时推送预警信息舆情预警。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监测服务费、培训费、报告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作的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70%;本年度12月底前,支付剩余30%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每次支付前供应商须出具正规发票。未按合同条款约定履责的,市医保局有权追回合同总额的50%,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代理机构组织磋商

1、本次竞争性磋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2、磋商小组的职责:

(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4)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评审有关记录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开标会。

二、磋商的原则及方法

1、磋商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磋商评审。

2、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技术分取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单位代表确认。

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9、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0、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对采购单位需求内容作了调整增加,或对采购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单位不接受供应商高于自己前一轮的磋商报价。

11、对于在磋商顺利开始后至最终报价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退出磋商的原因,经磋商小组同意可以退出磋商。

12、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及其他信息。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14、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对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报价做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磋商评定结果的方法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本次项目磋商的技术和商务报价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9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商务报价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技术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商务报价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直接取得,与技术分相加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项目预成交人并出具评审磋商报告。

7、确定成交候选人的特殊情况处理:

(1)若总分相同,则按最终报价响应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2)若总分且最终报价响应得分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响应供应商的抽签顺序分别为各响应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签到顺序号)。

8、磋商评审时,评委对评审的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9、对落标的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四、综合评分评审标准

(一)技术分:(90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标准

分值

1

项目团队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方案进行评分:提供的项目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专业性强、经验丰富,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分;项目团队人员结构较合理,专业性一般、经验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项目团队人员结构合理性较差,专业性较差、经验较差,得1分;人员配备不全且无相关工作经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7

2

类似项目业绩

2022年以来承担过类似的舆情监测分析项目,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8分。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8

3

技术方案

响应供应商提供技术方案,评委从以下方面综合评审。(1)技术方案完整、科学、合理,符合项目需求;(2)技术路线先进,能够满足舆情监测、分析、预警、处置等功能需求;(3)系统架构设计合理,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4)数据安全保障措施完善,能够有效防止数据泄露。

优得10分,良得7分,中得4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10

4

现场演示

响应供应商现场演示:

1.系统功能齐全,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书中列明的所有功能需求;2.系统操作简便,界面友好,易于使用;

3.演示过程中是否出现卡顿、崩溃或明显延迟。

4.是否采用先进技术(如AI算法、大数据处理等),架构是否可扩展。

根据现场演示情况,满足要求、效果能达到预期的得25-30分,基本能满足要求、效果基本能达到预期的得15-25分,不能满足要求、效果达不到预期的得0-15分。

35

5

数据资源

从供应商数据资源的丰富性、广泛性、更新及时性、数据清洗、分析能力、是否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等方面综合评审,优得10分,良得7分,中得4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10

6

服务方案

供应商提供舆情监测服务方案,从服务方案完整性,是否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中列明的所有服务需求,服务响应及时性等方面综合评审。优得20分,良得15分,中得10分,差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20

注:响应供应商提供以上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商务报价分:(1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上述需由供应商提供佐证材料,因供应商未提供而导致不利后果的,由供应商承担。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1、未按规定时间、数额、规定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的;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

3、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

4、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响应文件出现磋商报价的内容;

5、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

7、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8、磋商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9、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

10、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自己前一轮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12、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所适用情形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

七、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处理

依据相关规定:响应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

2、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再次发布磋商公告;

3、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且已经连续公告两次或两次以上的项目,采购人可以选择:

①若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磋商继续进行,并按照既定的磋商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②若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直接一家谈判。

八、成交通知

***网公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章 合同授予

一、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须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两份、供应商两份。所签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人履约,中标人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三、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中标人串通或要求中标人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中标人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的货款,实行财政国库直接支付。

六、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七、付款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八、以上项目款的支付不计息。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单位(或称甲方):

成交供应商(或称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南通市医保领域舆情监测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的采购结果、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元,大写:人民币。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70%;本年度12月底前,支付剩余30%,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每次支付前供应商须出具正规发票。未按合同条款约定履责的,市医保局有权追回合同总额的50%。

3、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期间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监测服务费、培训费、报告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通讯、办公设备、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服务范围

1、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南通市医保领域舆情监测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2025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

三、项目具体需求

1.提供舆情监测服务,为市医保局开设账号,依托7*24小时信息监测系统,提供每日监测和人工筛选推送服务,网络舆情监测范围覆盖微博、微信、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平台,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闻报道、评论文章、网民留言、短视频等。

2.建立舆情预警机制,重点关注与南通市医疗保障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社会热点、突发事件等,对网民评论进行情感分析,识别正面、负面、中立等不同情感倾向,1小时内及时向市医保局报送预警信息舆情预警,协助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协助做好舆情引导和处置工作。

3.根据国内、江苏、南通医保领域的重点工作动态及负面热点舆情,对热点话题进行持续追踪,综合分析研判其发展趋势、传播路径、影响力等,形成南通市医保局舆情监测月报、季报、年报,于每月、每季、年底前提供,为舆情处置和决策提供参考。

4.根据市医保局需求,项目期间内提供舆情业务培训(省级以上舆情信访领域专家)不少于1次。

四、验收:

1、技术服务工作的验收标准:达到甲方相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验收事宜服从甲方安排。

五、质量保证: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

六、甲、乙双方的义务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及时提供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政策、法律、法规、行政指导性文件。

乙方应当认真执行并按时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自觉接受甲方监督,乙方应当坚守工作范围的职责,不得介入甲方行政执法管理范围的事务性工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

(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

(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照逾期服务的每天千分之一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于保管和使用资料和成果应满足国家对保密资料的有关规定,由于乙方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泄密等违法、违规等情况后果自负,且依法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对在服务过程中所了解、知悉的甲方或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以及服务期间涉及到的甲方资料和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提供给其他单位及个人使用或参阅,如有违反,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提交合同总价款的10%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不论本项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长期有效。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修改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十一、转让和分包

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二、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十三、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二解决:

方式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是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

方式二: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中标/成交通知书;乙方响应文件;采购文件;如前述文件出现约定不一致情形,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乙方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

十五、未尽事宜

1、本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费用和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导致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解金、赔偿金等),乙方应予赔偿。

2、服务成果等归甲方所有,著作权和使用权归甲方。

3、本项目的所有资料,乙方须具有保密义务。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提供成交人的任何资料,如有违反,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十六、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

采购单位(或甲方):成交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七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4、对采购方式、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5.3 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附件: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八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后一起递交。

一、资格审查文件(壹正贰副制作、密封):

1、响应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附件);

2、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参见附件);

5、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注: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文件”所须提供的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所涉及到的复印件、扫描件请务必复印、打印清楚,因资料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技术文件(壹正贰副制作、密封)

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提供的主要技术规范,服务要求标准等,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内的评审细则,编写编制响应文件。以下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项或漏项。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而作无效响应处理,或可能直接影响技术评审的得分;

1、磋商文件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

2、磋商文件中未涉及的事项,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所须提供的材料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递交。

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壹正贰副制作、密封;且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及商务技术文件中)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2、磋商响应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1、投标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作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出示此证明)

: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磋商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3、授权委托书

(如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出示此证明)

:

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磋商时被授权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4、诚信承诺书

­______:

我单位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的磋商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

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若我方成交,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5、若我方成交,将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供货期等内容组织实施;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响应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出的取消响应资格、成交资格、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其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资格等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5、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不得变动)

:

依据贵单位组织的(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内容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公司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6、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合同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二○二五年月日

6、磋商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报价轮次

磋商报价(元)

备注

1

首次报价

大写(人民币):

小写(¥):

2

第二次报价

大写(人民币):

小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注:

(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自行改动,必须提供。

(2)响应总报价应包含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评审费、利润和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不论其在采购文件中是否提及。即采购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包含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

注:第二次报价将在开标现场填写,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时只需填写磋商报价(首次)。

7、报价明细表

(格式自拟)

8、报名函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贵单位的磋商***网下载。我单位报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

报名单位:(盖公章)

联系人:电话:

年月日

注:

(1)报名单位请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此报名函盖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1****@****.com。

(2)未按时间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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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8613/vAsz_JUBdTiruURwIEl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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