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浙江 LNG三期项目现场技术和管理服务 及 2023年浙江片区员工体检服务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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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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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 LNG三期项目现场技术和管理服务合同 |
为加强浙江 LNG三期项目现场技术和管理力量,拟委托满足招标资质和业绩要求的公司,按照业主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提供满足业主要求的技术服务人员( 包括管道工程师、焊接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仪控工程师、通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码头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等 ),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中海油绿能港浙江宁波能源有限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提供现场技术和管理服务。 |
202 3 年 3 月 |
1、 营业执照要 求: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述资质要求之一: (1) 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 具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 既往业绩: 1 ) 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单座储罐罐容为16万方或更大容积的LNG低温混凝土全容罐新建或扩建项目的管理服务业绩,同时,业绩合同类型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PMC(Project Management Consultant)管理服务合同; ② IPMT(Integrated Project Management Team)管理服务合同; ③ 工程管理技术服务合同。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符合既往业绩第(1)条要求的工作范围、签约金额、双方签章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符合本招标文件“3、既往业绩业绩要求.1)”要求的工作范围、签约金额、双方签章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财务状况: 投标人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如果投标人无法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则提供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网站(http://www.****.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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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 3 年浙江片区员工体检服务 |
对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海油绿能港浙江宁波能源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中心华东分部等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片区公司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各单位具体套餐详见工作范围。 |
202 3 年 3 月 |
1. 应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应答人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 信誉要求: 应答人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 应答人 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没 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 202 3 年 3 月 14 日)至( 202 3 年 3 月 20 日 )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
1)提供虛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中海油绿能港浙江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202 3 年 3 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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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866/Doi42oYBWJKFNY0opG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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