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家关于核医疗产业建圈强链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基金引导作用,聚焦放射性药物研发、核医学影像设备国产替代、精准放疗装备产业化等关键环节,绵阳市链通未来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拟发起设立绵阳市核医疗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重点围绕核医疗全产业链开展投资,加速核医疗产业化与关键科技成果转化。按照《绵阳市“587+”产业引导母基金出资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暂行办法》等要求,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征集优秀的子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合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子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绵阳市核医疗股权投资基金(暂定名)。
(二)设立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三)母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20%。
(四)注册地:绵阳市辖区。
(五)基金投向:重点围绕核医疗全产业链投资,覆盖核素、核药、高端装备、精准诊疗,延伸至核技术应用、医用新材料等领域。
(六)属地投资比例:基金投资绵阳市内企业原则上不低于母基金出资额度的1.2倍。
(七)其他要求:详见附件2《绵阳市核医疗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方案》。
二、子基金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一)实缴资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登记备案资质。
(二)管理团队
1.申报机构近三年未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且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部门的立案调查。
2.申报机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等无重大违法犯罪等重大不良记录。
3.申报机构的管理团队中至少有3名具备5年及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须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4.申报机构应指定关键人士。
(三)管理业绩
1.申报机构过往累计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的实缴规模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缴规模为准。
2.申报机构或管理团队具备3个及以上投资成功案例(收回本金并取得投资收益,不包括首发战略配售和投资已上市公司的项目)。
(四)募投能力
1.申报机构认缴出资额不低于100万元。
2.申报机构在提交核医疗子基金申报材料时,应提供募集对象的出资承诺函或出资意向函,且合计已获得的出资承诺或出资意向(不含母基金出资)不低于核医疗子基金认缴规模的40%,并提供核医疗子基金剩余出资的明确募资计划及时间安排,需承诺核医疗子基金合伙协议签署及登记注册应在中选后6个月内完成。
3.申报机构应作出如下承诺:基金备案时间不得晚于基金登记注册后3个月。
(五)制度与合规要求
1.申报机构的公司治理、内控机制、财务管理等制度健全,具有规范的投资决策、风险控制机制及关联交易制度等。
2.中选后签署的核医疗子基金合伙协议中,须严格落实核医疗子基金组建方案核心要素,并遵循后续出台及不时修订的《绵阳市“587+”产业引导母基金管理办法》《绵阳市“587+”产业引导母基金出资子基金管理办法》《绵阳市“587+”产业引导母基金出资子基金绩效评价办法》等制度文件要求。
三、其他材料
具体申报提交材料、遴选程序说明以及遴选评分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绵阳市核医疗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方案》。
四、申报方式
(一)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请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机构营业执照和遴选报名表(见附件1)PDF电子版资料发送至以下联系方式及邮箱:白先生,0816-***2125,49****@****.com。电子版报名材料签收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2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机构根据《绵阳市核医疗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方案》(见附件2)申报材料提交内容要求准备纸质版与WORD电子版(拷贝至专用U盘)遴选申报材料,纸质版遴选申报材料请按照A4纸张格式装订成册,一式4份,按要求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后与U盘一并密封后于遴选评审当日现场提交至指定受理地点:****城****中心****楼。
(三)遴选时间:2026年6月24日9:30,遴选地点:****城****中心****楼。若公告期满仅有1家机构报名,届时将在6月23日截止时点后及时更新公告延期安排及遴选时间、地点。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完全责任。对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申报资格、向社会公开不良行为以及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等措施;
(二)为保证公正性,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申报,否则将不予受理;
(三)母基金管理机构对此次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机构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绵阳市核医疗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申报表
2.绵阳市核医疗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方案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8723/i2WAyp4BMqitpwL51tFQ.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