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中心,相关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4〕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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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8741/uvfnMJEB_P0ZfPka1Xi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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