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医***网流程,现对2022年12月16日—2023年1月5日申报产品信息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11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登录山东省药械集中 采购 平台,通过“医用耗材基础库”-“申投诉信息”-“公示列表”-“新增产品公示列表”-“质疑”功能进行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被质疑 企业 收到质疑材料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澄清,否则,视同认可质疑。质疑企业须在收到澄清3个工作日内对澄清内容作出认可与否的判断,否则,视同认可澄清。
***网。***网。质疑成立产品由申报企业自行修改后,与下一期新产品同时申报。
附件 : 产品申报公示表( 2023年第1批)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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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876/5pYZl4UB9RnCWW96zcm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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