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药品生产企业:
为做好通过(含视同通过)仿***网相关工作,鼓励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根据《***网全面议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2〕18号)的要求,***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信息公布
2023年1月19日药品信息将通过“上海市 医药 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向医疗机构推送,2023年1月20日生效议价。 药品 信息公布后,请各药品生产 企业 核对药品信息,如有疑义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
二、药品议价采购
***网采购***平台议价产生,议价结果双方确认后方可采购。***平台提供该药品外省市采购价格信息,各医疗机构及同品种议价情况作为参考。议价价格应符合议价提示要求,***平台将对涨幅较大或价格较高的品种设置议价提醒。
特此通知。
附件: 2023年第一批通过仿***网信息明细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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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876/DenMyIUBzcw65Br6Md4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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