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阳光 采购 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号)的要求,相关 企业 ***网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申请符合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
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平台(耗材业务受理-日常申请-公示期申诉)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 : *. 企业信息变更公示表.***
* . 产品信息变更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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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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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876/_0JRooYBmlENxGEMtR2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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