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东医院设备购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有效期: |
2022-09-13 至 2022-09-16 |
| 撰写单位: |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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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东医院设备购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东医院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4-00341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东医院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60,000.00
最高限价(元):86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全自动生化仪
★ 1、 处理能力:检测速度恒速 ≥850测试/小时(保留选配ISE功能,便于后续升级,且升级后速度可达1250个测试/小时);
★ 2、 设备开放程度:完全开放;
★ 3、 分析方法:终点法,速率法,固定时间法,离子选择电极法;
★ 4、 仪器可同时支持在线分析项目数: ≥70 项 ;
★ 5、 试剂位 ≥120个,试剂仓 温度 5~15℃;
★ 6、 最小反应体积 ≤130ul ;
★ 7、 吸光度线性范围 0 -3.3Ab s ,确保高值异常样本检测 ;
★ 8、 样本探针功能:样本探针具有自动冲洗、防撞保护、探测血凝块和液面探测功能;
★ 9、 清洗装置:清洗装置配带 8阶自动清洗功能
★ 10、 比色杯重复使用, 8阶自动清洗;
★ 11、 反应杯 /比色位 ≥ 160 个 , UV光学塑料杯,比色杯 光径 ≤5mm,具有样本自动增量、减量及稀释重测功能,稀释比例达1:3~150倍;
★ 12、 温控方式:循环水浴恒温方式,控温精度要求达到 37 ° C ± 0.1 ° C;
★ 13、 光学系统:光栅后分光, ≥10个波长,340~800nm ;
★ 14、 系统配套性要求:具有原厂配套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装机试剂须是原厂配套,用以安装调试仪器,原厂配套试剂项目须 ≥50项;
★ 15、 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具有机内自动溶血功能
★ 16、 工作软件:配备中文软件系统;
★ 17、 安装培训:免费安装、调试、人员培训;
★ 18、 售后服务机构:厂家在省内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售后服务授权服务商;
★ 19、 服务响应:工程师 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到位服务;
红外线测温仪
★1、通道尺寸 (mm)≥1900(高)x700(宽)x450(深);
★2、 工作电压:AC220V 50Hz;
★3、非接触测温功能:可对通过安检门的人员进行脸部温度测试 并进行人员准确匹配,温度精度:±0.5℃;
★4、人体温度初筛功能:可通过安全温度阈值设置,超过该阈值,可联动安检门本地声光报警,进行防疫初筛;
5、金属检测功能:可检测到1元硬币大小的金属,有效进行违规物品核验;
★6、门体显示要求:显示屏大于等于7寸,用于客流和报警数据及人体温度展示;
★7、并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货物需求中的全自动生化仪需提供以下材料: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1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网下载文件、报名,参与投标。 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的要求,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投标供应商代表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须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登记。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 沈****巷****号
联系方式: 024-****7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 024-****6111
邮箱地址: hs****@****.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54020188000023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佳明
电 话: 024-****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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