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晋药招〔2023〕3号】的通知要求,经产品信息审核,现将相关企业申报产品新冠感染防治 药品 (见附件1)及备选目录药品价格联调(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月19日至1月31日17时。
二、申诉和澄清
(一)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报送材料进行申述和澄清,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述和澄清材料加盖 企业 公章,以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述和澄清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邮件名称统一为企业名称+资质信息公示澄清(申诉)材料。
三、报送地址
电子邮箱:sx****@****.com
附件1 : 新冠感染防治药品目录.xlsx
附件2 : 备选目录药品价格联调 .xlsx
山西省药械集中 招标 采购 中心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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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876/q_2L94UBzcw65Br6Rou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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