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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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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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官塘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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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街道官塘绿苑三区17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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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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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官塘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由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实施建设。项目新址位于官塘绿苑三区17号楼,建筑共四层,总建筑面积4038.9平方米,拟设置床位32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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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再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处理规模为20m3/d,处理后出水水质同时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达标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京口污水处理厂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B标准处理后,最终排入长江。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医院含菌空气及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密闭一体化设备,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在污水处理站区域及邻近市政污水井定期投放除臭剂、并在污水处理站地表实施绿化等措施,可有效削减恶臭污染物排放。医院含菌空气经常规消毒处理、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经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通过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吸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可有效控制噪声影响,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在院内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管理规定,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并依法办理转移手续;医疗废物需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 421-2008)等相关要求;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达标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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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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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水生态环境科 联系电话:0511-****539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路****号 点击查看,镇江市润州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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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5个工作日) |
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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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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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8781/b640BZ4BLRKCxEZfF4r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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