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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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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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平台及海洋工程装备加工制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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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镇江市扬中市西来桥镇北胜村6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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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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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镇江市扬中市西来桥镇北胜村606号,利用原有土地及厂房,对分段场地进行地基加固,购置喷涂设备、喷砂除尘设备、废气治理设备等设备,形成一条钢材处理量为50000吨/年的海工装备生产线,***平台及海洋工程装备加工制造,项目达产后年产5***平台、5套海洋工程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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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喷砂废气、涂装废气、危废贮存废气。喷砂废气中的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涂装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颗粒物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标准,涂装废气中的二甲苯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危废贮存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3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苯系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2)废水: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不新增废水,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网过滤+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的初期雨水一同接管至西来桥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标准执行《****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3)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3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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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1)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后7日内在“***平台”网站(https://www.****.com)***网络公示(第一次信息公示),***网络链接,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4日。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网站(http://www.****.cn)***网络公示(第二次信息公示),并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6日。公示期间分别于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31日在《环球时报》进行了报纸公开;于2024年12月24日、25日于附近社区公开栏(北胜村、合盛圩、同福圩、大新圩、长春二圩等39个大气环境敏感点)进行了现场张贴公告。 (3)在本项目向镇江市生态环境局报批前,建设单位本项目在向镇江市生态环境局报批前,于2026年5月18***平台网站(https://www.****.com)进行了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 (4)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人均未接到当地居民和团体有关本期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电话、信件、传真及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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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环评处 固话:0511-****8102 通讯地址:****路****号,****中心****楼市环境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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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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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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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8781/j_MAPp4Bni4p5U9XZHH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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