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2年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
项目主要内容:按要求进行院内新冠疫情防控,定期核酸检测,按要求储备防控物资,进行防控知识宣传,加强我院疫情防控应急处理能力。
项目对象:特困人员、休养人员、职工。
项目内容:根据我院疫情防控情况,购置疫情防控物资,如口罩、防护衣、护目镜、消毒用品等;职工及全院养老人员按要求定期核酸检测;制作新冠相关知识宣传展板及宣传单,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项目周期: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资金额度:3.36万元(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四川省宜宾市社会福利院院长梁华
联系方式:0831-***7179
项目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项目实施接受民政厅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我院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优化调整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厅办[2022]50号、“新十条”文件要求,修订了我院《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预案》。2022年我院疫情防控工作稳步推进,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全年开展核酸检测2.6万人次、采购疫情防控物资,如口罩、防护衣、护目镜、消毒用品,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实现“无重症死亡”、“无聚集性感染”和“无舆论事件”,为养老人员提供了安全的居住环境。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宜宾市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宜财发〔2021〕42号)。
四川省宜宾市社会福利院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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