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铜梁区平滩镇高平村、四方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铜发改委〔2025〕15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人民政府,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三峡后扶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果汁原浆生产线采购(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铜梁区平滩镇高平村、四方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选果厂升级改造1处,改造面积约643.90m²,厂房内增设果汁原浆生产线1套、速冻库1套。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2067056.35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设备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其它相关伴随服务以及相关建筑工程施工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
2.5 交货地点:铜梁区平滩镇,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6 交货期:9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蒸汽发生器 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街****号 | 地 址: | ****路****号 |
| 邮 编: | 402560 | 邮 编: | 402560 |
| 项目负责人: | 汪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王老师 |
| 电 话: | 136****6628 | 电 话: | 131****5258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6123 | ||
果汁原浆生产线施工图PDF.pdf
分项报价表(第三次).xls
[50022420260706001010101].cqz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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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889/7R3VNp8Bni4p5U9X9Vy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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