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合川区二郎镇2026年合川黑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已由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603-500117-04-01-39957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宝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帮扶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上级帮扶资金99.5%,其余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宝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宝珠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水泵间 15.84平方米,门卫消毒室 67.88平方米,发电机房 45.17平方米,综合用房 116.36平方米,消毒间 34.93平方米,兽医室 19.27平方米,隔离室 94.13平方米,保育室 1座750.98平方米,栏位28个,配备保温系统,自动喷雾系统,饮水系统,地暖系统,育肥室 2座,其中一座 1639.78平方米,栏位25个,配备保温系统,自动喷雾系统,饮水系统,一座 1976.94平方米,栏位60个,配备保温系统,自动喷雾系统,饮水系统,冻库,配备生产配套用房、消毒室、机房、沼气池、沼液池、蓄水箱、道路、定位栏、产床、自动喷雾系统、通风降温系统、动物防疫设备、自动料线、切割泵、搅拌机、固液分离机、饮水系统、发电机、配电系统、围网及挡墙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996.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864.25万元
2.4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工程施工、项目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结合现场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公共建筑工程、暖通工程等施工作业内容,并编制竣工图及建设施工档案,配合竣工验收、档案移交,以及质量缺陷期内的质量保修。
(2)运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①全链条生产与保种管理:运营方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接管全场,负责合川黑猪的引种、繁育、保育、育肥及疫病防治等全流程生产管理。运营方须确保核心种群100%为合川本地黑猪,严禁引入外种猪进行杂交。运营期内,每年度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种群纯度进行抽检不少于1次,抽检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担保。运营期内须维持生物安全体系高效运行,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重大疫情的,由运营方承担全部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费用及相应法律责任。
②资产与设施管护:运营方承担场内所有建筑物、自动料线、通风降温系统、****中心及粪污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保养责任。运营期届满移交时,建筑物完好率不低于90%,生产设备完好率不低于85%
(正常机械磨损除外);易损件由运营方在移交前自行更换补齐。因管理不善导致资产损毁的,运营方按重置价全额赔偿。
③环保与粪污资源化利用:运营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环保要求运行粪污处理设施,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严禁偷排、漏排。运营期内发生环保处罚、信访投诉或第三方损害的,由运营方承担全部罚款、整改费用及赔偿责任。
④收益与违约责任:为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运营方每年须向招标人缴纳固定收益,金额为上级帮扶资金860万元(捌佰陆拾万元整)的5%,即每年须向招标人缴纳43万元(人民币肆拾叁万元整)。固定收益按年度支付,逾期缴纳的,每逾期一日按欠缴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担保,并收回项目全部资产。
2.5 工期要求: 1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运营期限:本项目运营期限为10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①运营期届满后,本项目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所有建构筑物、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②移交时,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0%,生产设备完好率不低于85%,易损件由运营方负责更换补齐,确保可正常运行。
③场内存栏的合川黑猪活体资产不属于无偿移交范围,由运营单位自行处置;运营方应于运营期届满后30日内完成全部资产移交及人员撤离。若运营方因特殊原因需逾期滞留,须在运营期届满前30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滞留期间,运营方需按当年度固定收益标准按日缴纳资产占用费;若运营方未提前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仍拒不移交的,视为恶意违约,自逾期之日起按当年度固定收益标准的2倍按日缴纳资产占用费。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运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即施工单位1家,运营单位1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 招 标 人: | 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宝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代理机构: | 重庆睿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宝珠村2社 | 地 址: | ****城市花园3栋1503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蔡红伟 | 项目负责人: | 陈文倩 |
| 电 话: | 138****5152 | 电 话: | 173****2480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 话: | |||
[50011720260624001020101].c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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