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是国家高等级航道,根据金丽温大通道建设、航运浙江、市****中心专项养护工作要求,拟公开采购瓯江航道(温州段)的航道清理、航标配布、通航保障设施等施工内容的第三方竣工监测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心自行采购项目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就瓯江航道(温州段)线位及基础设施优化工程第三方竣工监测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瓯江航道(温州段)线位及基础设施优化工程第三方竣工监测项目(项目编号:2026006)
二、采购内容
本次第三方竣工监测技术服务工作,仅对瓯江航道(温州段)的航道清理疏浚、航标配布、通航保障设施等施工内容的竣工监测,主要有清理疏浚工程量约2.2万m3,航标调整2座、增设5座,视频测流设施系统1套、视频监测系统4套、气象观测设备(能见度观测设备)1套等,预算270万元。
三、服务期限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结算、审计止。
四、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预算8万元。
五、投标人(即投标供应商)要求
(一)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能提供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2年7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经“***平台”备案(备案专业至少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的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上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如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发证,可由原发证机关开具通过审核正在办证或通过审核正在办理延期的有效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四)具备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成立不足五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至少承担过航道疏浚监测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投标文件(即磋商响应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即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材料(部分格式见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磋商响应函;2.磋商报价一览表(原件,报价金额不可超过本次项目预算金额,否则不予接受);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式二份,一份密封袋中随同资料装订,另一份授权代表随身携带);4.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5.具有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6.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原件);8.“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或者打印件);9.单位同类业绩(相关资料复印件);10.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个人同类业绩资料复印件);11.项目团队成员(名单、相关证书、个人同类业绩资料复印件);12.拟投入仪器设备清单;13.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测量纲要完整性、技术方案合理性、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等)等。
(二)报价要求
投标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采用总价承包,应包括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应商的服务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所涉及的服务过程中人员的工资、奖金、节假日加班费、社会保险(养老、医保、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食宿费、监测费、技术咨询服务费、验收费(含第三方验收)、监测过程中使用到的设备、采购咨询服务费、交通、办公室、利润、税金、完成合同所需的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包干,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总价中。供应商须根据实际服务内容和需求,针对企业自身实力,核算所需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充分考虑合同期间成本投入的市场风险、政策性调整及不可预见因素自行报价,项目实施中不能调整变动,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凡供应商漏项、漏报的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实际服务期超出招标工期的,监测费用不予补偿。供应商认为以上费用不足的,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三)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有意向磋商的供应商,请按上述第(一)项要求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一正四副,按时提交到指定地点。
七、报名开标事宜
(一)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周五)10时45分止(北京时间),逾期不接受报名。接受现场报名形式,以资料接收时间先后顺序收件,如果到报名截止时间为止,报名供应商少于3家,则本次采购自动作废。
(二)开标地点: 温州****路****号****大厦会议室。
(三)本项目不需要交付保证金。
八、其他
1.采购单位全称:****中心
2.地点:温州****路****号****大厦
3.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先生,0577-****1820
4.***网站上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wps
****中心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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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8998/hgL3VqABLRKCxEZf5S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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