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邀标单位: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二、项目名称: “ 医保 基金检查项目 ”“医保政策推广宣传活动项目” “ 2023年度海口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项目”专项审计
三、预算金额: 13.6 万元 (报价超过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内容:
(一) 对 “ 医保基金检查项目 ”进行审计, 检查项目实施单位的方案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人员配备是否齐全,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内容是否覆盖采购需求的重点、检查方法是否合理,审计结论是否正确, 掌握该项目履约情况、完成情况,并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提出问题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二)对 “医保政策推广宣传活动项目”进行审计,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招标及合同要求开展现场推介活动,同时对该项目的经费开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企业的各项收支会计处理是否合法、合理,同时确定是否存在虚增情况,进一步规范资金的管理,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掌握该项目履约情况、完成情况,并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提出问题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三) 对 “2023年度海口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项目” 进行审计,检查 中标单位是否按照采购需求对约定的 定点医药机构 实施价格监 测,人员配备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理 ,是否按照采购需求约定 的方式提交价格监测成果。 掌握该项目履约情况、完成情况,并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提出问题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五、服务要求:
(一) “医保基金检查项目”专项审计,至少配备1名注册或高级会计师,2名助理会计员,现场跟踪审计不少于5家定点医疗机构,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6天。“医保基金检查项目”结束后(以中标单位提请验收时间为准)1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二) “医保政策推广宣传活动项目”专项审计,至少配备1名注册或高级会计师,2名助理会计员,实地抽查项目开展情况不少于24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0天。“医保政策推广宣传活动项目”结束后(以中标单位提请验收时间为准)1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三) “2023年度海口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项目”专项审计,至少配备1名注册或高级会计师,2名助理会计员,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0天。“2023年度海口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 医疗服务价格监测项目 ” 结束后(以中标单位提请验收时间为准) 1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四)三个项目累计工作时间不得重复计算。
六、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一) 依法设立,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 二 ) 具备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三) 社会信誉好,近两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四)申报单位相关人员与我市医保部门相关人员有利害关系的或其他应回避的情况,应当回避。
七、申报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 3 年 3 月 28 日至 3 月 31 日 17时30分(以报名材料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 审计 实施 方案 ; 拟委派审计人员的证书 ;报价表 ;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等证明主体资格的证照复印件; 以往相关审计工作业绩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相关声明函等 资料( 以上证书和材料提交盖章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 “ 医保基金检查项目 ”“医保政策推广宣传活动项目” “ 2023年度海口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项目”专项审计 ,每页加盖公章 )。
2.提交方式:
各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送至海口市医疗保障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 ****楼)或将加盖公章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k****@****.****.cn。
3.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女士 ;
电话:( 0898) 66738192 、 131****8857 ;
邮箱: hk****@****.****.cn。
附件: 专项审计项目报价表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 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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