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刘芳 点击量:19 发布时间:2025-02-28
关于确定人工耳蜗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唯一配送企业的通知
各生产企业:
根据医院机关《关于确定人工耳蜗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唯一配送企业的通知》,现进行医院中选产品确定唯一配送企业工作。为确保采购工作顺利开展,请所涉及的生产企业(详见附件1)于2月28日17:00前,指定一名本企业员工(或由厂家指定的拟承担我院唯一配送工作的企业员工)至总医院招标采购科进行信息备案,备案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生产企业为办理备案事宜的人员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配送企业员工,需同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参考格式见附件2);
2.拟备案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3.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配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复印件;
5.医用耗材配送授权及最低价格承诺书(参考格式见附件3)。
注:①以上资料(除有明确要求外)均需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②地点:****路****号****中心上M层
③联系电话:010-****6225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医用耗材配送授权及最低价格承诺书
招标采购科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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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918/yu5YSpUBs2ceEsnzb4F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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