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50万件新能源汽车内外饰产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金****路****号 |
金华乔路铭科技有限公司 |
为顺应市场需求,企业拟总投资1600万元,实施新能源汽车内外饰生产项目。主要以PP、ABS、改性PP等原料,购置注塑机、除湿干燥一体机、机械手、破碎机等设备,采用注塑、胶合、检验等生产工艺。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①注塑机排气口处安装了集气罩进行收集,胶合车间采用整体换气处理。注塑、胶合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②破碎粉尘产生量极少,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企业设置独立密闭破碎间,采用密闭破碎机,破碎时破碎机料斗加盖封闭)。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一并纳管排放,由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再排入金华江。 固废: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文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等文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账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建立台账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一般废包装材料按照《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
|
2 |
金东区装修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雅湖村 |
金华市金东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
为进一步提升金东区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做好装修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金华市金东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13500万元,于金东区江东镇雅湖村实施金东区装修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待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处置30万吨装修垃圾的生产能力。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大气污染物:破碎、筛分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筒仓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与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固废:分拣废弃物、渣土、废水处理污泥、***网、废布袋、废树脂按照《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绿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9日(5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82****01 82181595 传真:82****91
通讯地址:****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9191/04WW-p8BMqitpwL5z9ho.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