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现就《金华市静春生猪养殖场(新建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金华市静春生猪养殖场(新建猪场项目)
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寺前村
建设内容:总投资1800万元,建设猪舍12栋及配套生产设施,污水处理设施5000立方米,年出栏生猪8000头。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厂界外5km×5km大气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目标涉及金东区塘雅镇。声环境厂界外200m×200m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水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南侧莲塘水库、东阳江。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其他保护目标包括项目拟建地周边地下水和土壤。
三、主要环境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经收集后纳入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沼液储存池处理,处理后运送至农场施肥,不排入地表水环境。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由正常工况下的预测结果可知,评价范围内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标准限值,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不大,对区域及各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项目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结果表明,公司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考虑了收集措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等),处置方式以外委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主,在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条件下,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工作内容主要进行风险识别、源项分析及对事故影响的简要分析,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同时企业应针对项目落实相关应急设施。总体来说项目基本符合劳动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只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项目的安全隐患可以控制,一般可认为项目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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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污染物名称 |
环境保护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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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养殖产生的恶臭气体 |
在猪舍喷洒生物除臭剂,使用添加EM菌的饲料,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日产日清、猪舍加装水帘和风机、加强绿化 |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中表7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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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粪暂存区恶臭 |
密闭+喷洒生物除臭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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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膜沼气池恶臭 |
采用全密闭覆膜方式+喷洒生物除臭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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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处理站恶臭 |
加盖集气,采用生物滤池工艺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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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有氧发酵罐恶臭 |
密闭集气,采用生物滤池工艺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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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气燃烧废气 |
配套沼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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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油烟 |
油烟净化器处理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小型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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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冲洗废水、尿液、生活污水 |
经收集后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运送至农场施肥 |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表2限值、《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2025)表1限值和《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38400-2019)表1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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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 |
地面防渗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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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
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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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清粪渣 |
密闭发酵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基料出售有机肥厂 |
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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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清理粪渣、沼渣 |
密闭发酵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基料出售有机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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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猪 |
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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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脱硫剂 |
厂家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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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
环卫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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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设备运行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减振、加强维护等 |
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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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风险事故 |
①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②加强废气、废水治理、泄漏、火灾和爆炸风险事故防范措施管理; |
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将事故损失和社会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
五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运送至农场施肥,不外排,符合区域用地和消纳水平,符合金华市金东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各环境要素可以维持现有功能区要求;用地性质符合金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以及环境风险均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公众参与符合相关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落实环保投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安全生产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的情况下,本项目在该厂址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请在公告期11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或建设单位索取。公众也可以来人、来电、来函等形式,提出对项目建设的建议或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7月3日,共11个工作日。
九、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
1、建设单位:金华市静春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寺前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崔女士/139****7660
2、评价机构: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场****广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叶工/0579-****0752
3、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街****号****中心联系电话:0579-****9190
4、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
单位地址:****大楼联系电话:0579-****6501
公告发布单位:金华市静春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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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9191/E9re1J4BLRKCxEZfguN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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