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维保服务项目
市场询价公告
为做好本项目采购前期准备工作,采集市场真实价格水平,我院现面向社会开展本次市场询价。
一、采购目的和项目需求
本项目旨在保障我院在用的医渡云大数据系统(下称本项目系统)以及其所部署的硬件服务器集群(下称本项目硬件)的正常运行。服务包括软硬件日常维护、系统数据库维护、问题处理与恢复、周期性巡检、咨询与指导、运维日志等内容,为期12个月。
我院针对本项目的全部技术服务需求如下,各意向参与单位须基于下述完整全部需求内容进行综合评估,据实作出意向性报价:
【服务内容:
1、服务商针对本项目系统的日常运维技术支持,报错隐患,保障业务稳定连续运行;
2、服务商针对本项目硬件进行维护,及时处置硬件告警,免费提供部分零配件并负责替换;
3、服务商针对本项目系统及数据库进行运维调优,清理碎片日志,优化系统响应性能;
4、服务商针对本项目软硬件提供每季度一次的巡检,形成《巡检报告》。
服务要求:
1、如我院发现服务商人员的服务水平不符合本项目的要求,有权要求服务商在5个工作日内更换人员;
2、服务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免费的热线电话,7*24小时接听我院的报障或咨询电话。同时提供电子邮件和远程维护的响应方式。接到我院的报障电话后,服务商应在0.5小时内响应。如通过远程维护方式无法解决的,服务商应在接到我院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如遇紧急或重大业务故障,服务商应在接到我院通知后的2小时内派人抵达故障现场;
3、服务商每季度对本项目系统和硬件进行一次全面巡检,并提供《巡检报告》。如服务商在巡检过程中发现本项目系统或硬件存在异常、隐患或风险,马上向我院汇报,提供解决方案并实施必要的预应对措施。在解决方案得到我院确认后马上进行异常、隐患或风险的处理;
4、服务商根据T+7原则为本项目系统提供数据处理服务。具体包括数据还原、数据脱敏、数据清洗加工、数据映射、数据备份、标准化处理、结构化处理等;
5、在运维服务期内,服务商对本项目硬件进行维护。如相关硬件出现零配件损坏,服务商负责更换(同时提供零配件的合格凭证),并在更换后(所有损坏的零配件,服务商在完成更替后应交由我院处理)针对新换的零配件单独提供12个月的独立质保期。在独立质保期内,如相关零配件再次发生损坏,服务商应在接到我院通知后的24小时内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本项目运维服务期届满后,如服务商为我院提供并更换的相关零部件的独立质保期仍未到期,服务商应继续完成相关质保服务直至独立质保期届满;
6、服务商免费提供市值10000元以下的零配件,超出此范围的零配件如需更换,服务商应及时告知,最终由我院提供;
7、在运维服务期内,如遇我院搭建或更换与本项目系统或硬件有业务关联的环境或产品时,服务商应配合我院提供必要的割接工作;
8、如服务商在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没有对我院的报障进行响应,我院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包括聘请第三方代为解决问题),但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服务商全权承担;
9、未经我院许可,服务商人员不得擅自登陆我院任何系统、不得擅自修改我院任何系统的数据、不得窃取我院的任何数据信息、***网络环境的设置、不得损坏我院的办公设施;
10、服务商严格保护在提供本项目服务期间可能接触到的我院及相关第三方个人的信息安全(尤其是我院工作人员及患者的信息秘密),不得泄露、篡改、非法使用相关信息。不得将我院的任何信息、数据或资料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
11、在运维服务期内,非因服务商原因导致本项目系统或硬件损坏、数据丢失时,服务商有义务及时采取措施协助我院进行必要的问题处理。如问题的处理超出必要限度导致服务商需要另行收费的,服务商应及时告知,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否则我院有权拒绝付款;
12、在运维服务期内,在未经我院许可的情况下,因服务商对本项目系统或硬件操作失误导致本项目系统或硬件损坏、数据丢失时,服务商除应负责全部的故障处理和数据恢复,还应根据我院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13、在运维服务期内,如遇重大节假日、我院核心业务系统升级、重大医疗保障活动、突发信息安全事件等场景,若我院提出要求,服务商应提供专属的应急保障方案,安排项目负责人全天候待命,确保与本项目系统相关的突发问题可快速响应、及时处置,保障我院业务连续不中断;
14、在运维服务期内,服务商向我院系统操作人员提供不限次数的业务培训,使其全面、独立地掌握使用本项目系统的技能。】
提示:本公告仅公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需求;本项目相关商务条件、详细资质条件等内容不在本公告中载明。本公告公示期内,有关本项目的疑问可向本项目联系人咨询(咨询电话:87****38,联系人:郝老师)。相关咨询仅作信息答疑,不开展商务议价,不对报价效力予以确认,不构成采购谈判或预磋商行为。
二、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内容;
2、本次市场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三、询价参与时间及要求
1、本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2日。意向单位须于2026年9月22日16:00前完成电子邮件报送,逾期不再接收任何意向性报价。报价邮箱:__****@****.com。
2、报送方式:本次市场询价仅接收电子邮件报送,不接收纸质现场递交、邮寄递交。
3、报价邮件规范:
(1)邮件标题:合理用药监控系统门诊和病房版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意向性报价。
(2)邮件正文写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邮件附件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意向性报价函的PDF扫描件。
(4)意向性报价函必须包含:单位全称、营业执照复印件、针对本项目全部技术服务需求的意向性总报价、报价明细。
(5)意向性报价函可选择性附带:简要服务方案、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附加材料。
四、重要说明
1、本次市场询价仅为采购前期市场价格摸底调查,不属于招标、谈判以及正式采购流程,不构成任何采购要约及缔约承诺。
2、我院不承诺后续必然实施采购,亦不承诺必然且只能从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列表中确定最终的成交服务商。
3、本次收集的意向性报价仅作为价格摸底参考,不作为后续正式采购的评审、比价及成交依据。
4、后续如本项目启动正式采购流程,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如有意正式的采购项目,须按照正式采购公告的要求重新完整参与报名及报价等全部流程。本次意向性报价自动失效。
5、本次市场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与服务商资料编制、报送产生的全部成本自行承担。
6、我院对所收到的每一份意向性报价函的商业信息均予以保密。不对外公示、不单独反馈各单位询价结果。
7、***网站发布版本为唯一有效版本,***平台转载内容无效,我院不对第三方转载内容承担任何责任。
8、本公告所列技术服务需求为现阶段暂定版本,仅供本次市场询价参考;本项目最终正式需求以我院后续公开发布的正式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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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931/qg9BvKABLRKCxEZf5my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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