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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关材料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6-12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广东 - 深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深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关材料审计项目
预算 17.335万
省份/直辖市 广东 地区 深圳市
采购单位 深圳市民政局 查看70个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0755-****0867 点击查看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关材料审计项目。

(二)项目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最终时间根据采购方的实际需求确定。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173,35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二、项目需求

为扎实推进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地见效,我市计划围绕重点业态组织专项审计。审计范围聚焦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长者助餐机构、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商、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四大领域,审计时段为2023至2025年度。本次审计覆盖全市10个行政区(含大鹏新区)及深汕特别合作区,重点核查各区(新区、特别合作区,下同)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与第三方运营、服务机构订立的相关服务合同及材料。核查合同等材料体量要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少于100家、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机构不少于80家、长者助餐机构不少于100家、“0570”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商不少于20家。审计工作完成后,受托单位须按期向我局报送正式审计报告。

本次审计主要内容:

(1)合同业务活动的合规性。通过全面审阅合同文本,梳理所有异常、可疑问题线索,为后续延伸以前年度账务、延伸核查关联单位、现场核查提供精准方向,纯合同审核可筛查的疑点包括:一是价格异常、无合理依据的高价服务合同;二是关联主体未披露、频繁更换关联机构签约的合同;三是无考核、无质保、无验收、权责失衡的空白履约合同;四是超期未续签、先履约后补签、程序倒置的合同;五是服务内容模糊、疑似无实质服务、套取资金的异常合同;六是付款条款违规、资金拨付风险较高的合同及其他类异常合同。

(2)现场核查。在前期全面审阅各区适老化改造、长者助餐、居家消费券定点服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等各类合同协议、梳理形成疑点问题线索清单的基础上,开展现场延伸核查。本次现场核查覆盖全市各区(含大鹏新区,下同),坚持以合同疑点为导向、以问题核查为核心、以落地实效为目标,精准靶向合同审阅发现的条款异常、价格异常、履约存疑、管控缺失等可疑线索,分类开展实地核验。针对适老化改造、长者助餐、居家消费券服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大业务板块,在每个区每个板块对应抽查2家服务机构/项目点位(每区合计抽查8家服务机构/项目点位),全面核验合同约定内容的真实落地情况、服务执行真实性、资金使用合规性,深挖合同与实际运营“两张皮”、虚假履约、缩水履约、违规履约等问题。

三、商务需求

(一)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最终时间根据采购方的实际需求确定。

(二)付款方式:

该项目以人民币结算,分两次付款。

1.首款:在合同签订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30%的合同款项。

2.尾款:中标人依约履行了合同全部义务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对项目终期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70%的合同款项。

(三)验收要求:

1.验收依据为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项目合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规范、规程和标准。

2.项目执行完成后须由采购人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等技术文档及过程资料。

3.中标人应对其项目实施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四)人员要求:

1.★中标人应派出不少于3人的审计团队(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投标时需提供证书扫描件)。中标人需指定联系人负责项目审计工作的具体组织与沟通协调工作,向采购人汇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2.中标人应依法独立实施全面审计鉴证,按照采购人的时间、质量和数量等要求,按时交付符合法律法规及审计准则的项目审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客观、真实、公正。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两周内,需配齐本项目工作人员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在项目服务期内,中标人应保持项目团队成员的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工作人员。如确需调整的,中标人应配备同等资质、经验的人员,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

(五)违约责任:

1.中标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

2.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或履行延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3.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4.如有其他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具有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八)不允许违法转包、违法分包。

(九)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十)不存在不同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投标文件编制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如供应商存在未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或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注:(1)“信用中国”(www.****.gov.cn 点击查看,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网”(www.****.gov.cn 点击查看)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网”(http://****.gov.cn 点击查看)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3日至6 月2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NEO****大厦****楼 点击查看819。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0755-****0867 点击查看

六、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明细单(加盖公章);

(八)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九)项目经验(加盖公章);

(十)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十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

(十二)项目要求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附上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本(WORD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要求U盘,PDF格式有签字盖章,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密封提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地址)。

八、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九、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的。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gov.cn 点击查看),在“深圳民政在线”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评标方法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证明材料

深圳市民政局

2026年6月1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x
https://****.gov.cn 点击查看
附件2.评分细则表.docx
https://****.gov.cn 点击查看
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证明材料.docx
https://****.gov.cn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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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9342/rWQ-u54BMqitpwL5zdN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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