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湖信繁新能源有限公司信义一二三产融合10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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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信义一二三产融合10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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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繁昌区和南陵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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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芜湖信繁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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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6.05.27-2026.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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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一)信义一二三产融合10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架空线路工程:新建11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17.50km,导线采用JL/G1A-300/25钢芯铝绞线。 (二)信义一二三产融合10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电缆线路工程:新建110kV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37km。电缆采用ZC-YJLW03-Z-64/110-1×630mm2型单芯铜导体交联聚乙烯阻水阻燃电力电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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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电磁环境保护。确保输电线路两侧区域电磁环境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相应限值规定,即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为4000V/m、100μT,另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输变线路沿线须给出清晰的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确保电力设施和人员安全。 (二)强化噪声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线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有关标准。施工期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有关限值规定。 (三)认真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应采取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清洁运输有关政策要求,运输车辆应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若确需夜间施工,应向施工场地所在辖区相关部门申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及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附近时应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教学、医疗等的影响。合理平衡土石方量,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措施,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设置牵张场、施工营地和道路。塔基施工应避免大开挖和随意弃土,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平整施工占地、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四)认真做好废物处置工作。污水底泥、施工废物、生活垃圾等应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并进行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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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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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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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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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3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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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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