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动物强制免疫效果监测检测评估服务工作,我局决定以公开询价采购服务方式,选定并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我市2026年动物强制免疫效果监测检测评估服务工作。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动物强制免疫效果监测检测评估服务。
二、委托单位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6—2030年)>的通知》(农牧发〔2026〕2号)等文件要求,承接市级2026年动物强制免疫效果监测检测服务工作,具体包括:
(一)承担我市(主要在南海、顺德、高明、三水4个区)畜禽强制免疫抗体监测抽样、送检及检测工作,覆盖猪、禽、牛、羊等动物,完成总计约1098份样品检测。各区抽检数量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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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养殖场数量(家)及抽检数量(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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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 |
禽 |
牛 |
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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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 |
(4家) 80份 |
(3家) 90份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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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 |
(3家) 60份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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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 |
(7家) 140份 |
(9家) 270份 |
0 |
(1家)15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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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 |
(7家) 140份 |
(9家) 270份 |
(1家)18份 |
(1家)15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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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1家)420份 |
(21家)630份 |
(1家)18份 |
(2家)30份 |
(二)按要求及时反馈检测数据、检测情况。
(三)编制并提交1份中期分析报告、1份年度总体分析报告,形成年度动物强制免疫效果监测检测评估报告。
(四)服务时限至2026年12月31日。
四、费用标准
项目报价总金额不超过9万元。
五、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法人授权检测机构)。
(二)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拥有与本项目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检测任务。
六、材料提交
请意向单位参照评分标准(附件2)准备竞价材料,并盖章密封后于2026年4月26日前(以送达为准)通过EMS邮寄至委托单位。(邮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大院****室 点击查看;联系人:綦先生0757-****6280 点击查看)
七、项目评选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报价材料统一开封、评审打分,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项目承接单位,并在佛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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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9437/WZVclZ0BmIDcyXYMHM4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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