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25年版试行)〉的通知》,我局组织专家对鹤山市人民医院进行二级综合医院等级复审。经资格审查、现场评审、综合评分,鹤山市人民医院评审结果达到评审标准,拟通过复审,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者其他问题,请向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反映。公示时间:2026年9月2日至9月8日。联系电话:0750-***3763;邮箱:wj****@****.****.cn。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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