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医疗护理员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专场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卫医函〔2025〕18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积极发动辖区在医疗护理相关领域有建树、有影响力、有能力的机构参加遴选,于2025年4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市卫生健康局。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业学会(协会)等机构可在2025年4月10日前直接向市卫生健康局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材料。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1日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局 唐少鹤,电话:38****6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阮柏来,电话: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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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医疗护理员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专场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卫医函〔2025〕1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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