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社会福利院就一号楼2、3楼养老服务单元改造更新项目进行内部比选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社会福利院一号楼2、3楼养老服务单元改造更新项目。
二、预算金额:此项目预算费用共1234024.66元,项目最低报价不作限制,但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将依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有关规定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
4.评审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按照公告及附件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标的总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三、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交声明函或查询截图。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投标时提交声明函或查询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供货、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供应商需具备广东省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卖场装修工程资格。
四、供应商确定方式
响应文件包括报价单、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密封。我院将在参加竞争的供应商中,根据报价进行评审,以最低投标价法选择1家供应商,若最低报价一致,则由我院根据供应商的同类业绩情况等进行评审选取。评审结果经集体会议决策通过后,在广东省政府采购***平台实施定点采购。
五、报价函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加竞争的供应商于2026年6月16日17:30前递交报价材料:报价单(一次性报出所投标的总价),及上述“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
六、报价函递交地点:惠州市社会福利院
七、采购单位联系人:曾女士。电话:0752-***2981 点击查看。
八、服务承诺:投标方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的服务过程中,遵循需求方要求,不得提出任何额外的附加条件。
惠州市社会福利院一号楼2、3楼养老服务单元改造更新项目采购需求书.docx http://****.gov.cn 点击查看
附件1 建筑施工图.zip http://****.gov.cn 点击查看
附件2 预算审核定案书-惠州市社会福利院一号楼2、3楼养老服务单元改造更新项目6.10.zip http://****.gov.cn 点击查看
惠州市社会福利院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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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9471/Bg72sJ4Bni4p5U9Xvyc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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