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万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万吨饮料无菌冷灌及6000吨食用冰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8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2-3083070(传真)
地址:****城****楼(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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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万吨饮料无菌冷灌及6000吨食用冰生产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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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蚌****路****号万创物流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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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蚌埠万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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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显闰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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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安徽省蚌****路****号,建设2条饮料无菌冷灌生产线和8条5吨食用冰生产线,建成后可年产20万吨饮料和6000吨食用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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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吹瓶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锅炉(2用1备)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由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套标、膜包、封口、覆膜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排放限值;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要求;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和表2中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中原料清洗废水、消毒废水、包装瓶清洗废水、废饮料、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除臭塔更换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浓水、废冰块融水、冷却更换废水、锅炉更换废水汇合后,***网。项目废水排放取严执行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3.固废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中废包装物收集后定期外售,栅渣、杂质、污泥收集后委托专业处置单位处理,废PET瓶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反渗透膜、废石英砂、废过滤活性炭、废PP棉滤芯收集后由厂家回收。项目废紫外灯管、过氧乙酸桶、废活性炭、润滑油桶、含油废手套、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中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要求。 4.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纯水设备、臭氧消毒机、蝶式离心机、风机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3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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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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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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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504-340360-04-01-409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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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9498/YjW3cpgBtavodC9f4cI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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