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0228 | 工程名称 | 辽宁****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0228001001 | 标段名称 | 辽宁****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
| 建设单位 | 辽宁警察学院 | 填报单位 |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3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11月03日 |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 建设地点 | 辽宁****路****号,辽宁警察学院院内西南部。 |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于嘉斌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辽1212017201714986 | 63359176.000000元 | 365日历天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96.05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单位名称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特艺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于嘉斌 | 李丽娟 | 彭玉欢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于嘉斌 | 李丽娟 | 彭玉欢 |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周志广 | 杨秀锋 | 贾德海 |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辽建安AB[2018]00460],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辽1212017201714986]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京建安B(2018)0151364],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京1612015201512183]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粤建安B(2019)0001776],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粤1442020202109382] |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082101003]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231107112]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32101258] | ||||||||
| 注册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辽1212017201714986 | 京1612015201512183 | 粤1442020202109382 | ||||||||
| 投标报价 | 63359176.000000元 | 63402682.000000元 | 63345203.000000元 | ||||||||
| 工程工期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评审得分 | 96.05 | 76.6 | 73.65 | ||||||||
| 企业业绩 |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特艺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得分业绩:1.****大厦维修改造工程EPC总承包2.****公寓防疫集中隔离改造工程EPC总承包3.2022****城****小区改造项目(松林、翠竹、红梅、青松、怡海片区)EPC总承包4.2022年金普新区湾里、****小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设计得分业绩: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新建新能****楼设计2.省纪委监委新建留置办案用房项目勘察设计3.沈阳市纪委监委监察留置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勘察设计4.****中心项目设计。 |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平台:http://www.****.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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