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耗材一批定点供应单位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具体说明:本次所采购进口医疗耗材为医院在用的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VisuMax)进口仪器的配套耗材。
医院在用的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VisuMax)用于眼科屈光手术。该设备是由德国Carl Zeiss Meditec AG生产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号为:国械注进20183241728)。其结构及组成中包含的“一次使用无菌治疗包”为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手术设备的组成部分,系专机专用医疗耗材。并且每组耗材包均配备相应License密码,耗材及License密码只能由蔡司公司或其授权经销商售予。
沈阳麦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是经上海福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授权的大连地区的唯一的代理商,而上海福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是由德国Carl Zeiss Meditec AG在中国设立的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区总部)授权的大连地区的唯一经销商。所以该设备的配套耗材只能从沈阳麦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沈阳麦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本次采购的服务。
论证专家名单:
1.佟静 主任技师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
2.于景云 主任技师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3.战伟 副高 大连大学
4.侯宝东 主治医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91566部队医院
5.刘启岳 高工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麦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路****号704
三、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大连市****路****号
联 系 人:邵主任
联系方式:0411-****6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街****号(优豪斯-B区(南门)院内物业东侧)
联系方式:0411-****9660-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燕、董超、李佳、奚旺
电 话:0411-****9660-804
传 真:0411-****9636
电子邮箱:L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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