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30053号 ) 大连中健安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4%股权转让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2025年第30053号 ) 大连中健安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4%股权转让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DL2025CQ000053 | 监测编号 | G32025DL1000031 |
| 转让底价 | 3,700.00 元 | 债权金额 | 无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2-0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2-30 |
| 交易品类 | 产权转让 | 资产类别 | 国有挂牌项目 |
| 项目概述 | 本项目为大连旅顺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大连中健安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4%股权。 | ||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标的企业信息
| 企业名称 | 大连中健安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 注册地(地址) | 辽****路****号12层2号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 法定代表人 | 李军 | ||
| 成立时间 | 2020-07-31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20,000,000.00元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2MA10HW6M71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科技中介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图文设计制作,文具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职工人数(人) | 5人 | 金融分类 | |
| 股东数量(个) | 2 | 股份总数 | |
| 企业股权结构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北京中健安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6 | ||
| 大连旅顺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 34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 前一年度 | 2024 年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 585,693.05元 | 574,872.65元 | 10,820.40元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1,260,959.31元 | 10,820.40元 | 10,820.40元 | |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连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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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标的企业未作年度审计,以上填列数据为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专项审计报告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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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 报表类型 | 月报 | ||
| 财务报表日期 |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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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 2,494,845.17元 | 3,390,386.67元 | -895,541.50元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756,154.44元 | -695,635.42元 | -695,635.42元 | |
| 备注 | |||
评估信息
| 评估机构名称 | 辽宁宝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11-24 | 评估基准日 | 2024-12-31 |
| 评估价格 | 3,672.00元 | 评估总资产 | 585,700.00元 |
| 评估总负债 | 574,900.00元 | 净资产 | 10,800.00元 |
披露事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转让方就其持有的标的企业34%股权在标的企业所认缴出资人民币680万元,均未实缴,依据标的企业章程规定,应于2030年12月31日之前缴足。受让方受让转让方所转让标的企业34%股权的同时,即继受在章程规定的未来时日缴足上述出资的义务。本项目交易价款是在受让方承担缴足出资义务的基础上确定的产权交易价款。 二、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前所有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继。 三、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辽宝业评报字[2025]第030号)、《专项审计报告》(大瑞审[2025]1295号)、《关于大连旅顺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转让大连中健安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法律意见书》、《大连中健安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以及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备查文件,为方便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前往大连产权交易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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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路****号****中心****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17:00前支付交易保证金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3、本项目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所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4)同意在受让方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易服务费承担方将交易服务费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且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经大连产权交易所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涉及交易主体资格审查、外商投资行政监管审查、反垄断审查、特许经营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等审批情形时,大连产权交易所在交易行为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出具《交易凭证》)。 (5)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资产交接,并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签署《交割确认单》。 (6)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标的变更登记完成证明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7)同意自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期间,发生的与转让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转让方须对产权交易转让标的、股东权益及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8)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前所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转让后的转让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继。 (9)充分知悉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转让方就其持有的标的企业34%股权在标的企业所认缴出资人民币680万元,均未实缴,依据标的企业章程规定,应于2030年12月31日之前缴足。同意并承诺在受让本次转让标的的同时,继受在章程规定的未来时日缴足上述出资的义务。 (10)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项目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和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和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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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方式 | ***网站 | ||
| 披露媒体 |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由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 | 0411-****0522,159****3696 |
交易条件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1、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信息披露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公告期,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40个周期。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不涉及。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优先权人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是否因产权转让导致 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大连市旅顺口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
|---|---|---|---|
| 国资监管机构所属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 | ||
| 上级批准单位 | 大连市旅顺口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日期 | 2025-11-17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大连中健安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底价及转让方案认定的请示》的批复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大连旅顺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MA10CDCF93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 是否国有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注册地(地址) | 辽宁****路****号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35,00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 | 胡保清 |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金融分类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 转让方持有产(股)权比例 | 34.000000 %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4.000000 % |
报名信息
| 项目报名 | 由先生 | 报名电话 | 0411-****0522 |
|---|---|---|---|
| 报名QQ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
| 现场报名地址 | ****路****号,****中心****楼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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