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定点供应采购项目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B包:临检类2试剂 1家
C包:临检类3试剂 1家
D包:临检类4试剂 1家
E包:生化类1试剂 1家
F包:生化类2试剂 1家
H包:生化类4试剂 1家
I包:免疫类1试剂 1家
J包:免疫类2试剂 1家
K包:微生物类1试剂 1家
L包:微生物类2试剂 1家
M包:生化类5试剂 1家
R包:微生物类3试剂 1家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B包:80万元,C包:10万元,D包:25万元,E包:10万元,F包:60万元,H包:100万元,I包:30万元,J包:25万元,K包:55万元,L包:25万元,M包:15万元,R包:15万元(以年度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于2026年8月11日和2026年9月1日两次发布招标公告,B包、C包、D包、E包、F包、H包、I包、J包、M包均只有大连晟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一家投标单位报名并递交文件;R包只有大连丰检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一家投标单位报名并递交文件;K包只有大连泽瑞康商贸有限公司一家投标单位报名并递交文件;L包只有泰谷科技(辽宁)有限公司一家投标单位报名并递交文件。
经专家论证,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采购需求合理,资质条件等方面无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的条款、评标办法无指向性,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招标采购要求。
根据大财采﹝2017﹞1216号文件第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符合本条规定的应先予废标,发布废标公告后,可与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综合上述情况,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定点供应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大连晟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B包、C包、D包、E包、F包、H包、I包、J包、M包唯一供应商、大连丰检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R包唯一供应商、大连泽瑞康商贸有限公司为K包唯一供应商、泰谷科技(辽宁)有限公司为L包唯一供应商。
五、论证人员:
鲍柱仁 大连铁路卫生学校
刘清 ****中心
肖雪晶 ****中心(集团)
六、拟定供应商信息
B包、C包、D包、E包、F包、H包、I包、J包、M包:大连晟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庄河市栗子房镇兴隆村兴隆岗1号)
R包:大连丰检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辽宁****街****号)
K包:大连泽瑞康商贸有限公司(辽****路****号****楼)
L包:泰谷科技(辽宁)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徐岭镇杨树房村(大****楼))
七、公示期限
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0411-****1096
联系人:刘启岳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
电 话:0411-83608842-112
联系人:杜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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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95/txIVzKABLRKCxEZf2FM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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