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淮南市精神病医院山南院区及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淮南市精神病医院山南院区及污水处理站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
环评单位:安徽环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7日起5个工作日内
项目概况:淮南市精神病医院山南院区及污水处理站项目位于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总建筑面积13453.01平方米,建成后共有床位270张,购买彩色超声波诊断仪、脑电地形图诊断仪、检验设备,另外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建设面积120平方米,项目购置污水处理设备一套、自动监测设备(COD机、余氯计、流量计、采样器)以及站房等。
本项目已在淮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411-340463-04-01-918290。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施工期污染控制措施。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中的相关要求,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以及《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处理措施,做好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除施工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禁止夜间施工。
(二)营运期:
(1)废气方面: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臭气及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管道负压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DA001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烟管道DA002高空排放。
(2)废水方面: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综合污水。医疗综合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100m³/d)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至淮山南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高塘湖。
(3)噪声方面:项目高噪声设备较少,噪声源主要为医用检测仪器及污水处理站中机电设备等,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门窗隔声、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减少噪声影响,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方面:项目产生的固废: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废活性炭、医疗废物、化验废液废物。其中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医疗废物、化验废液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医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统一外售加工企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厨余垃圾由厨余垃圾收运单位收运、处理。
联系方式:电话:0554-***2503
联系地址:淮南高新区管委会807室(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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