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名称:
****中心卫生院(淮南市高新人民医院)
申请许可事项:
医疗机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的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安徽省医疗机构许可工作规范(试行)》。
行政许可决定的内容:
同意****中心卫生院(淮南市高新人民医院)增加血液透析机7台、血液滤过机2台。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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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9553/qS3n0Z8Bni4p5U9XFd1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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