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TSZB2024002
二、项目名称: 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经济责任审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二标段 )
三 、中标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审正大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 478****城
中标(成交)金额: 56000.00 元
- 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 :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经济责任审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二标段) 服务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内容 服务标准: 合格,通过采购人验收 |
五 、评审专家 (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 名单: 吴小专、刘勇、姚剑萍 ·
六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及金额 :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
2.金额:0.2万元
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 (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时间 |
|
1 |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医疗机构 202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项目 |
2023.5.5 |
|
2 |
安徽医科大学处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2019.12.24 |
|
3 |
皖南医学院委托对 10位校管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2021.6.30 |
|
4 |
阜南县中医院原院长孟霄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
2021.7 |
|
5 |
阜南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刘永生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
2021.10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 1号
联系方式: 0562-***5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铜陵市 天山大道绿源大市场二期 20#楼
联系电话: 0562-***81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62-***8170 180****5865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9681/6pe35o4BCwsrXBXlrTMW.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