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5-12
公示结束日期
2026-05-1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其他公示内容
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 1.废标单位: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废标原因: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进行了修改,与招标文件此项内容不一 致 2.废标单位:辽宁诚锐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废标原因:没有加盖注册造价师章 3.废标单位:辽宁鹤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废标原因:没有加盖注册造价师章
监督部门
营口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李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72657306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2-1088号
邮箱
ln****@****.com 点击查看
中标候选人附件
点击下载 https://www.****.gov.cn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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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98/FrO-GZ4BLRKCxEZfvA0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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