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部门
中共沈阳市儿童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来源
***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于老师
监督部门电话
024-****7128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4-30
公示结束日期
2026-05-0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网,***平台(辽宁·沈阳市)
其他公示内容
招标人
沈阳市儿童医院
地址
****路****号
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
024-****7020
邮箱
0****@****.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路****号(9门)
联系人
苗雯
电话
024-****5888
邮箱
HL****@****.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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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98/YOAW3Z0Bni4p5U9XXRF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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