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1-23
公示结束日期
2026-01-2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网,***网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朝阳市双塔区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股
项目来源
***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齐骥
监督部门电话
0421-***5693
招标人
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四段26号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0421-***7315
邮箱
zb****@****.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路****号
联系人
梁鑫培
电话
024-****3567
邮箱
ln****@****.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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