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宿医保秘〔2021〕29号),现将市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落实第八批、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考核指标评分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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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9993/hEFbiaABni4p5U9XtVso.html
基本信息
| 省份/直辖市 | 安徽 | 所属地区 | 宿州市 |
| 采购单位 |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 项目联系方式 | |
| 更多联系方式 | 156****3777 0557-***6702 0557-***0369 | ||
正文
根据《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宿医保秘〔2021〕29号),现将市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落实第八批、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考核指标评分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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