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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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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科技(济南)有限公司本项目报价涉及商业秘密,不予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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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建设项目三、采购结果信息结果类型:流标确定时间:2026年07月13日流标情形: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故本项目流标。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五、其他补充事宜无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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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96人份/盒40钾离子测定试剂盒(干化学直接电极法)250片94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及甲/乙型流感病毒核酸联合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96人份/盒41钠离子测定试剂盒(干化学直接电极法)250片95乳糖检测试剂盒(酶层析法)50人份/盒42总胆红素测定试剂盒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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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快速定量仪1套、PCR仪1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A包: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起,中标人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供货和安装;B包: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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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超声内镜系统二、项目终止的原因因系统原因本项目终止,重新发布招标公告三、其他补充事项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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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胃肠镜系统二、项目终止的原因因系统原因本项目终止,重新发布招标公告三、其他补充事项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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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及工作时间,作业过程做好区域防护,避免对院区正常工作秩序造成影响,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区域环境整洁。★五、考核标准服务期限以年为单位,每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如考核不合格。要求中标人按照本项目招标、中标要求及本合同考核要求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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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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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属于医疗设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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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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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公开论证遴选(第六批)采购项目中选结果.pdf(130.8KB)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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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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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胃肠镜及数字乳腺钼靶机))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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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锦州市康宁医院采购心理、睡眠门诊医疗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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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法规的强制性要求以及系统硬件配套服务的不可替代性,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规定,该产品属于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直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三条,第一款中第7项规定情形。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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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适时调整。对驻站人员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费用,驻站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患职业病、工伤、因工死亡等意外事件,承接方应承担全部费用,购买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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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电子病历等七项软件运维服务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6-211100-03780四、项目名称:门诊电子病历等七项软件运维服务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盘锦市中心医院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联系方式:139****4055供应商(乙方):北京奥利得科技有限公司地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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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范围包括所投的医疗器械);(2)当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时:对于Ⅱ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范围包括所投的医疗器械);(3)对于Ⅱ类医疗器械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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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医疗器械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制造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2)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发布时间:202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