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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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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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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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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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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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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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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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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响应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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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响应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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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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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工作;(1)近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发热病人接触史;(行程码14天内有南京外旅居史的,不允许参加开标)(2)配合工作人员检查苏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或提供支付宝的核酸检测结果);(3)须全程自觉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即可),做好各种防护措施;(4)保持1米距离错开就坐,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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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并上报采购代理机构所在地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苏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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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且许可证副本备注栏办理了健康体检执业登记手续,编制内的军队医院应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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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四层改造工程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5月5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评分办法中(1)报价分值满分由10分变更为27分(2)删除设计方案(9分)(3)删除设计图纸(8分)其余不变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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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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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检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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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并上报采购代理机构所在地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苏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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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须一并提供)(3)(国产设备)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4)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三、获取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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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须一并提供)(3)(国产设备)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4)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三、获取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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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3)请各报价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发布时间:202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