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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8.128万元
采购需求: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在职、离退休民警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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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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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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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场。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苏康码”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申报获取。
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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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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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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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要求和相关规定。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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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2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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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阴性证明、《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测温登记工作。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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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阴性证明、《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测温登记工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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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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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证。
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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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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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器械类)或《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药品类试剂)。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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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采购单位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区域清江浦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29日18:27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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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所提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提供残留农药检测达标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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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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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管理
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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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货物/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建筑物/房屋附属设施
采购单位扬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区域扬州市公告时间2022年09月29日
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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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