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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4.534.534.534.534.534.533.4467.94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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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项目的合同信息发布时间:2022-11-2322:35:00【字号大中小】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流式细胞分选仪等三个标项设备项目
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项目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流式细胞分选仪等三个标项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
0625-22215E99-3
采购人
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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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要求现场安装调试,原厂原配直发到用户处,不接受转运,不接受组装拆机产品,保证完整包装不开封;所投产品要求原厂全新正品,产品号及型号都必须一致,供货时提供的所有产品,可通过原厂质保商厂商的官方网站或400电话查询其设备保修,并提供相关证明(原厂授权)。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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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要求不接受快递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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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其备份电子文件无效。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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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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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物资采购项目的合同信息发布时间:2022-11-2319:36:56【字号大中小】
宁波市急救中心医疗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项目
宁波市急救中心医疗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NBITC-202211358G
采购人
名称:宁波市急救中心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518弄89号
联系人:钟洁
电话: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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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4.026.525.029.024.025.726.8752.57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2杭州首术科技有限公司49.051.547.0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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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BITCY-202231374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市第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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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物资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3
一、合同编号:11N19529923N20221602
二、合同名称:宁波市急救中心医疗物资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NBITC-202211358G
四、项目名称:宁波市急救中心医疗物资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急救中心
地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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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带星号人员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内。(具体防疫要求以开标时间截止之日的绍兴市上虞区最新防疫政策为准)。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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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监管服务系统采购项目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405000简要规格描述:衢江区卫生监督所监控口罩预警系统、医疗机构诊疗行为预检系统、非医保机构云his系统、医废处置室监控系统开发、部署、配套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培训及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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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电话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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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程序,递交投标文件后,不要求投标人留在开标现场,开标情况及中标候选人在公告媒介网站公示。
7、发布公告的媒介: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txmain/。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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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017年修正后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第8号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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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冰箱(含冷链)的公开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时间:2022-11-2317:31:17【字号大中小】
采购项目:杭州市余杭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用冰箱(含冷链)项目编号:0625-22215G23-6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第二人民医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安乐路80号联系人:王灵杰电话: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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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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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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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2.8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9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2.6-2.8条内容废止。
2.10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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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017年修正后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第8号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布时间:202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