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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于2020年3月16日发布了暂停公告。自现公告发布即日起恢复后续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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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于2020年3月16日发布了暂停公告。自现公告发布即日起恢复后续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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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于2020年3月16日发布了暂停公告。自现公告发布即日起恢复后续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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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于2020年2月10日发布了暂停公告。自现公告发布即日起恢复后续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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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于2020年2月3日发布了暂停公告。现自本公告发布即日起恢复后续采购活动。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竞赛器材采购项目编号:LZFCGSD201910310011-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预算金额:80.0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发布时间: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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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于2020年3月16日发布了暂停公告。自现公告发布即日起恢复后续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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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于2020年2月3日发布了暂停公告。自现公告发布即日起恢复后续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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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于2020年1月29日发布了暂停公告。自现公告发布即日起恢复后续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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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三年内未发生过肉类食品卫生重大事故,卫生防疫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和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储备库(点)必须在江苏省南通市境内,交通便利,远离污染源,管理符合《冷库管理规范》(GB/T30134-2013),有稳定的销售网络及有效的市场投放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起到保供作用。
发布时间: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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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三年内未发生过肉类食品卫生重大事故,卫生防疫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和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9.储备库(点)必须在江苏省南通市境内,交通便利,远离污染源,管理符合《冷库管理规范》(GB/T30134-2013),有稳定的销售网络及有效的市场投放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起到保供作用。
发布时间: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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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免收采购文件的费用。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南楼B212开标室。
发布时间: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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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免收采购文件的费用。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南楼B212开标室。
发布时间: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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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免收采购文件的费用。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下午15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南楼B212开标室。
发布时间: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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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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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项目
发布时间: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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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须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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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免收招标文件的费用。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南楼B212开标室。
发布时间: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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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发布时间: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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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发布时间: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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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免收招标文件的费用。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南楼B212开标室。
发布时间: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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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免收招标文件的费用。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南楼B212开标室。
发布时间: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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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免收招标文件的费用。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南楼B212开标室。
发布时间: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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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与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
发布时间: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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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免收招标文件的费用。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南楼B212开标室。
发布时间: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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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项目
发布时间: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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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免收招标文件的费用。四、响应文件提交、开启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南楼B212招标办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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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免收招标文件的费用。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南楼B212开标室。
发布时间: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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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免收招标文件的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南楼B212开标室。
发布时间: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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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免收招标文件的费用。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南楼B212开标室。
发布时间: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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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免收招标文件的费用。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南楼B212开标室。
发布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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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盐财购【2020】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本项目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
发布时间: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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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市有关直属单位)统筹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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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带原件(含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涉及的原件)备查,磋商响应时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
发布时间: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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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试行—第三版)》要求参与开标,本项目远程开标无需到开标现场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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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试行—第三版)》要求参与开标,本项目远程开标无需到开标现场
发布时间: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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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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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求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发布时间: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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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中的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下浮率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下浮率参与评审(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发布时间: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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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要求参与开标。
7.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址上发布: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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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求: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须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响应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发布时间: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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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求: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须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响应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发布时间: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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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免收招标文件的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发布时间: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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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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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免收招标文件的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发布时间: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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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求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发布时间: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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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求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发布时间: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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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免收招标文件的费用。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南楼B210开标室。
发布时间: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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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免收招标文件的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发布时间: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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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项目
发布时间: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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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免收招标文件的费用。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食品科技园啤酒车间东首二楼招标办公室206开标室。
发布时间:2023-10-25